咸宁网讯(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陈瑶 毛为)5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据介绍,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调整为2.6%;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调整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调整为3.075%。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对于2025年5月8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举例来看,对于50万元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前月供为2068元,而政策后则为2002元,减少了66元。总还款总额(本金+利息)从过去74.44万元变为72.06万元,直接减少了2.38万元成本。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降后,可为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房的市民节省贷款利息支出,有利于支持居民家庭刚性住房需求,促进咸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