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忽视法规与他人安全。近日,城阳交警就查获一名驾驶员,时隔6年,再次因醉驾被查处。法律底线不容试探,生命安全更非儿戏,希望每一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5年8月16日晚,城阳交警城阳中队在正阳中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30分许,一辆黑色SUV在距离夜查点20米处突然停滞不前,执勤民警发现异常,立即上前查看。驾驶员韩某刚打开车门,民警便闻到一股浓烈酒精味,随即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显示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经民警了解得知,驾驶员韩某当天18时与两名好友在饭店聚餐,其间韩某喝了3瓶啤酒。21时许准备回家,韩某感觉自己意识清醒,就冒险开车送好友回家。行驶至正阳中路时,韩某发现前方交警正在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因害怕被查处不敢继续行驶,结果仍被执勤交警查获。
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韩某曾于2019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青平高速公路大队查获,此次已是第二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城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危害极大,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始终将“安全”和“守法”放在心中,守法出行,平安归家。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毛轩 王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