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如下:
计量监管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15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携带关于丁某某购买过地磅作弊器的线索移送单到我局,要求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排查香格里拉市某某废旧回收站。2024年7月18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及迪庆州检验检测院工作人员到达香格里拉市某某废旧回收站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两台地磅均加装了一条数据线,均可用遥控器控制仪表上的数值增减。执法人员当场对破坏了准确度的计量器具以及遥控器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通过微信购买了地磅作弊器,9月左右将其进行安装,主要针对生客及报价较高的客户使用。作弊器的遥控有两种,一种标有“1、2”按键,一种标有“A、B”按键,当装有货物的车辆过磅时按“2”或“B”键5-6次进行减少称重数值的操作,每按1次“2”或“B”按键可减少称量数值6kg,即每次操作减少数值30-36kg,故当事人收购商品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为30-36kg。2024年7月18日,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提供的《情况说明》称该计量器具的实际分度值为1公斤,检定分度值为10k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的规定,该称最大允许误差为±15kg。当事人收购商品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违反了《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收购等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商品量的量值准确,不得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
根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2024年9月5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