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张家港再次上榜,成为全国唯一连续7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
此外,此次张家港还有一批镇、村、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凤凰镇被授予全国文明镇称号,金港街道长山村、经开区(杨舍镇)善港村、塘桥镇金村村、锦丰镇建设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称号,金港街道办事处、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临江而居的张家港人,以浩浩长江一往无前的气概,始终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两手抓两手硬”,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走向自觉、走向百姓、走在实处、走出新路,建起了一座物质与精神极大丰富的文明之城。
1995年10月18日,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同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伟大理论的成功实践——学习张家港市坚持两手抓的经验》,张家港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开始享誉全国。2005年,张家港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城市。
从率先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成为首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再到连续7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道路上大步向前。如今的张家港,一举包揽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镇、全国文明村、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文明家庭等一系列殊荣。漫步港城街头,处处可以感受到市民与文明的双向奔赴——从个体的善行义举到全城的文明共识,“人人都是张闻明”的理念已深深扎根,转化成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百万张家港人以行动诠释文明,赋予这座城市最温暖的注解。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