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宋华英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文萍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33号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决定:接受宋华英(女)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十六届〕第34号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决定:刘文萍(女)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特此公告。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来源|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