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西讯 (通讯员 索雅) 4月3日,记者了解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于日前印发了《关于2025年海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方法、量化比例到确定程序以及政策衔接,做出了详尽且严谨的规定。调整后,海西地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203元,达到每人每月90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122元,达到每人每月595元。

据了解,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随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同步提高的相关规定,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月提高345元,达到每人每月1540元;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步等额增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345元,其中,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9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95元。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提标工作将严格依照规定程序推进,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实实在在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

《青海日报》(2025年04月04日 第4版:省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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