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文件精神,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寿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5年岗位计划》通知文件有关要求,孙家集街道现向辖区范围内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募城、乡公益性岗位74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66个。
二、招聘对象及认定标准
(一)招聘对象:孙家集街道户籍及辖区常住居民。
(二)认定标准:
1、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招聘条件
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招聘条件:
1.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未缴纳城镇职工保险,未领取城镇职工退休金,名下无营业执照注册、公司股东、监事等工商信息。
2.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尽职尽责;服从单位管理,如遇创城等紧急工作时,工作内容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3.相同条件下,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四、招聘要求
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04号)文件规定,严防岗位福利化,杜绝“吃空饷”。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以及名下存在职工保险(在职参保状态)、职工退休人员、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职务的,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及近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必须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对于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后期发现名下存在职工保险(在职参保状态)、职工退休人员、注册营业执照、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职务,本人为公职人员或享受财政供养,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及近亲属上岗前未备案等情况,一律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对于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后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五、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报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七步工作法”,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人员的安置上岗,相关流程资料备案留存。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3日(报满为止)。
2.资格审核:本人申请,所在村初步审核、民主评议,汇总后统一报孙家集街道社保所审核,择优录取,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社保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特殊人员如残疾人等需提供相应残疾证复印件,另外,申请城镇岗的,还需准备个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4.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申请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5.请有意向的居民到所在村咨询报名,或咨询街道社保所(社保所电话5490051)。
来源:寿光市孙家集街道